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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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全县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县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特种设备统计工作。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九)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参与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各部门和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依法组织实施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标准化违法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并负责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贯彻实施执业药师制度的有关工作。

(十八)指导乡镇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十九)承办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严守安全监管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原发性、区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全县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工作,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投诉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本单位由19个内设机构,2个垂直管理机构和24个派出机构组成。

本单位19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信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特种设备安全部监察股、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股、广告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2个垂直管理机构为:县市场监督稽查大队、县市场规范管理所。24个派出机构为: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强溪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庄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凉水井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七甲坪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麻溪铺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筲箕湾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明溪口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常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盘古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酉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荔溪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底驿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楠木铺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杜家坪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溶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溪口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肖家桥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合坪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火场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清浪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陈家滩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借母溪监管所共24个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县市场监管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局和所在地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以县局管理为主体制。

(二)决算单位构成。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026.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0.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36.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1.64万元,增长6.78%,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正常变化。2020年度支出总计344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12万元,减少0.55%,主要是因为压缩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49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0.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3.7万元,占85.14%;项目支出512万元,占14.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26.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57.7万元,增长23.18%,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正常变化。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44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12万元,减少0.55%,主要是因为压缩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4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12万元,减少0.55%,主要是因为压缩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4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45.7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60.6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240.73万元,支出决算为29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紧张,压缩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23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食品安全监管专项工作。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309.6万元,支出决算为7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食品安全监管专项工作。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7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执法力度,市场秩序执法专项经费增大。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药品事务监管力度小。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23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9.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3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17.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8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416.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1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6万元,支出决算为31.51万元,完成预算的32.8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预算的12.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招待费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4.93万元,减少56.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招待费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6万元,支出决算为27.66万元,完成预算的41.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31.44万元,减少5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没有购买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5万元,占12.2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66万元,占87.7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0个、来宾260人次,主要是上级业务部门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66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费、油费、保险费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6.2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1.96万元,增长70.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变化,增加新进人员。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2.73万元,用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食品安全监管会议,人数300人,内容为党风廉政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开支培训费1.08万元,用于开展计量监管、打传、竞争执法、药械化、质量负责人、食品安全培训,人数20人,内容为计量监管、打传、竞争执法、药械化、质量负责人、食品安全等。(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0.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0.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6%。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2020年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测,结果较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 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省财政厅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全县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县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特种设备统计工作。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9)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参与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各部门和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依法组织实施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标准化违法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5)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并负责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16)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7)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贯彻实施执业药师制度的有关工作。

(18)指导乡镇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19)承办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

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严守安全监管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原发性、区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全县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工作,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投诉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机构情况。2020年本单位由19个内设机构,2个垂直管理机构和24个派出机构组成。

本单位19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信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特种设备安全部监察股、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股、广告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2个垂直管理机构为:县市场监督稽查大队、县市场规范管理所。24个派出机构为: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强溪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庄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凉水井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七甲坪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麻溪铺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筲箕湾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明溪口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常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盘古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酉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荔溪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底驿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楠木铺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杜家坪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溶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溪口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肖家桥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合坪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火场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清浪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陈家滩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借母溪监管所共24个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县市场监管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局和所在地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以县局管理为主体制。

3.人员情况。本单位行政编制109人,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人,全额事业编制145人。2020年本单位年末实有人数226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1、关于2020年整体支出规模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4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3.7万元,项目支出512万元,结转下年580.76万元。

2、资金使用方向。2020年度收入合计3490.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36.06万元,公共财政拨款2954.34万元。

3、2020年固定资产原值1912.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40.4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672.15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度预算基本支出3231.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02.4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11.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47万元。

2020年度决算基本支出293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17.48万元,公用经费416.22万元。

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31.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27.66万元,公务接待3.85万元。

(二)专项支出

1、2020年度预算专项资金400万元。其中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专项100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  5万元,打击传销专项5万元,食安委食品安全工作专项10万元,工业产品质量定期检验10万元,商事制度改革网络平台对接和维护30万元,质量强县工作20万元,药品安全工作监管专项20万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200万元。

2、2020年度决算专项资金512万元。一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20万元,二是市场主体管理专项74.12万元,三是市场秩序执法专项74.22万元,四是药品事务专项5.98万元,五是食品安全监管专项230.95万元,六是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专项106.73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沅陵县市监局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县财政局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市场监督管理的发展。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服务发展成效明显。一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纵深推进。持续推进“多证合一”“一件事一次办”等改革。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建立健全“零见面”管理制度,全面推广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推行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推进“局所联动”“同城通办”改革,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11月10日,新增注册登记的企业509家、同比增长11.5%,新增注册资本118042万元,同比增长36.5%;新增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1754户,同比增长10.8%,新增注册资本21437万元,同比增长32.2%。二是扎实推进质量强县。积极推进品牌战略,建立了局―所―企业的联络帮扶服务制度,指导和帮助企业申请注册商标、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申请专利权;积极推进质量兴县战略,制定品牌培育、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将品牌培育重点放在具有地方特色及影响力的产品上,提升品牌附加值,提升质量竞争力。今年以来,新申请注册商标158件,申请发明专利78件,完成了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市场监管持续发力。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宣传教育,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加强了日常监管,强化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了“年关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米粉小作坊”“婴幼儿配方乳粉清查”“护老”等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出动人员1452人次,车辆122台次,检查经营户3352户次;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2期,培训食品经营户1000余户,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册;完成食品抽检1540个批次目标任务;查办案件49起,处罚33.6万余元,依法没收问题食品825公斤,取缔无证无照米粉小作坊2家,没收生产加工工具2台,没收大米364公斤。二是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严格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聚焦疫苗、血液制品、注射剂、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加大检查和抽检力度,健全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开展中药专项整治、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整治、农村药店和诊所用药安全专项整治。完成药品行政许可事项50件;完成医疗器械许可事项21件;检查医疗机构600多家次、药品经营企业2000多家次,责令整改80余家,查办案件6起,处罚4.3万余元。三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共计检查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0余家,特种设备180余台套,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5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查办案件7起,处罚11万元。四是强化信用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了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力推“双随机、一公开”,推行“信息归集公示、失信惩戒”信用监管。建立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开启了新的工作机制。截至2020年10月10日,全县共产生各部门信息32354条,各部门已接收反馈信息31275条,占百分比的99.8%;完成企业年报2051户,年报率为93.87%、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891户,年报率为94.59%。五是强化价格监督。加强民生领域收费监管,密切关注教育、养老、药品、医疗、水电气等民生领域价费监管,加大对猪肉、粮油、蛋菜等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查办价格违法案件6起,处罚5.5万余元。其中查办的沅陵县玉芝堂养生馆哄抬价格口罩案为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月6日发布首批10起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之一。

(三)消费维权全面提升。加强对12315投诉举报受理和及时处理,对消费欺诈、预付卡跑路等消费痛点堵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抓好集贸市场衡器、加油机、水电气表等民生领域计量监管,维护消费者权益。约谈企业22家;受理各类投诉152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6.3万余元,接待消费者咨询服务352人次,查办消费侵权案件37起,处罚12.3万余元。

(四)“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一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决胜战。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全面压紧压实脱贫攻坚责任。持续运用职能,大力开展红盾护农、合同帮农、品牌富农;积极支持贫困群众创新创业,在注册登记、融资贷款、“个转企”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扎实开展驻村和联村扶贫帮扶工作,全面完成驻村和联村脱贫攻坚任务。二是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以“行业清源”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市场流通领域行业乱象整治和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扎实开展了市场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6次,摸排市场18个次,检查排查经营主体3625户,查办案件43起,处罚28.5万元;取缔米粉“黑作坊”2家;移送问题线索5条(其中移交公安部门3条)、核查交办问题线索2条;召开行刑衔接会2次。三是扎实推进环境污染防治保卫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按照“管行业、管环保”的要求,积极履职,扎实开展环境整治和防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3次,下达责令停止经营活动5家。

(五)疫情防控主动作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县委有关部署,立即响应,全员动员,积极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全局干部职工众志成城,从农历大年三十开始放弃休假,始终战斗在抗击疫情第一线。局领导带队冲锋在前,180名干部职工全员参与。二是强化市场监管。严格落实县委防控指挥部的命令和通告,加强市场领域监管执法。自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全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约5400人次,累计检查农贸市场793家次;食品生产企业127家次;食品经营户5394家次;餐饮服务单位9127家次,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物品经营户5168家次;处理投诉举报132起,查办案件7起,处罚3.2万余元。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在防疫物资紧缺的情况下,积极组织医药企业采购、调运应急防疫医疗物资,满足市民需求;积极推动“中药飘香、百姓安康”中医药诊疗百日行活动;支持1家口罩生产企业办理应急备案、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出台《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复工复产九条措施》,目前,我局所帮扶的食品生产企业已复工复产71家;餐饮店1761家,食品经营企业3167家,复工复产率达98%。四是强化党建引领。在全局部署开展“党旗在飘扬、党员在冲锋”行动,发挥基层党支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涌现一批先进典型,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四、资产管理情况

本部门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从源头堵塞漏洞,增强遵守和贯彻执行各项规定的自觉性,严格资产管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本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积极履职,务实创新,全面加强市场监管,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机构改革后,本部门职能增多,工作量增加,相应的工作成本增加。虽然财政保障相应工作经费,但不能满足实际监管工作需要,导致一些专项工作难以开展。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希望财政能增加预算,作为市场监督管理的执法部门,加大市场监管,提升监管能力,全力做好市场监管和服务工作。

    八、2050年沅陵县区场督促监管局整体性性支出绩效评判评判绩效考核成绩84分。

附件:市场监督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